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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进程中新乡贤的类型界定、功能实践与阻力机制

摘 要:研究新乡贤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具有较强的时代意义和应用价值。新乡贤可按其是否在场和是否精英被划分为四类:在场精英乡贤、不在场精英乡贤、在场平民乡贤和不在场平民乡贤。各类型新乡贤具有不同的特质,在乡村振兴中的功能实践及问题阻力也不同。在场和不在场的精英乡贤可在实现产业兴旺和带动农民致富方面发挥作用,但在社会性激励机制式微的情况下,在场精英乡贤可能因权力和行为难以受到约束而私人赢利诉求突显,不在场精英乡贤可能因生活面向朝外而服务家乡的意愿淡漠。在场和不在场的平民乡贤可在实现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序方面发挥作用,但他们自我组织能力不足,各类资源相对匮乏。

乡村振兴的实现需要各类精英和领袖人才的参与和引领。近年来,挖掘新乡贤资源成为中央政府解决乡村地区人才困境的重要思路,发挥新乡贤的价值和作用成为解决乡村问题和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然而,在当前乡村人力、财力、物力大量外流的背景下,实现各类精英参与乡村振兴仍存在诸多问题和困境。

在学术界,尽管有关乡村振兴和新乡贤的研究与日俱增,但综合分析新乡贤在乡村振兴中作用的研究并不多,且这些少量研究对新乡贤的看法尚存在分歧。一方面,有学者认为新乡贤作为新时代的乡绅,能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通过打造归雁经济效应,实现乡村产业兴旺、农民生活富裕等目标;另一方面,也有学者认为新乡贤可能是新劣绅、新乡霸。在资源输入和资本下乡背景下,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可能促使一部分攫取利益的人下乡谋利,与民争利;更有学者认为,新乡贤作为一种典型的人治,本身就与基层治理现代化和法治化的目标相悖,应当采取措施规避其风险。

上述研究观点的差异反映了当前学界对新乡贤内涵和角色的不确定性,并且对其能否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存在质疑。实际上,由于时代变迁,新乡贤的内涵、类型、产生基础以及发挥作用的机制均已发生重大变化,要想正确认识新乡贤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和价值,就必须对新乡贤的内涵、类型以及各地乡村振兴的经济社会基础进行更深刻的认识。

本文结合已有研究和笔者在各地的调研实践,辨析新乡贤的内涵及其不同类型,分析新乡贤在乡村振兴中应如何发挥功能,并针对不同类型的新乡贤特质提出推动乡村振兴的政策建议。

 

一、新乡贤的类型界定

(一)传统乡贤与新乡贤的区别

新乡贤是传统乡贤在当代的表现和延伸,要想理解新乡贤,首先要理解传统乡贤的内涵特质和角色作用。学界已有大量关于传统乡贤内涵及特质的讨论,传统乡贤被认为是地方社会内部有一定社会地位和政治影响力、有较高声望和知名度的退休官员,他们不仅具有功名身份、与官僚系统有着各种各样的关系,而且有较高的财富地位和文化水平。费孝通认为传统乡贤居于乡土社会之中,是退任的官僚或官僚的亲戚,在朝中有势力,在野有财富特权,拥有可以与皇权相抗衡的力量。传统乡贤的影响力也使他们成为乡土社会的内生性权威,这种内生性权威上连国家,下连地方社会。除了具备较高的权势地位、财富实力等客观支配力,传统乡贤也因自身在纠纷调解、乡风民俗建设、救济赈灾等方面的作用而获得乡民的认可,自身也拥有了在乡土社会至高无上的权威和地位。

新乡贤是对传统乡贤的继承和发展,他们与传统乡贤既有同质性,也有异质性。一方面,新乡贤也具备声望、地位和道德等基本特质。那些出生并成长于乡野的精英贤达人士仍是新乡贤的重要组成部,并且也需要具备回报桑梓、贡献乡野的情怀和行动等。但另一方面,新乡贤又有了新的发展。在地域上,新乡贤虽然也强调地域性等特质,但新乡贤的地域性仅指出生于乡里、生长在乡里,不一定功成名就后会返乡、居乡,不在场乡贤一样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服务家乡、回报桑梓。在声望上,尽管有较高身份地位的退休官员仍然是新乡贤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新乡贤还囊括各类社会精英,如专家、学者、科技工作者、海外华人华侨、优秀的企业家和商人等。其中,商人、企业家等富人乡贤正逐渐成为新乡贤的主要组成部分。不过,也有学者认为新乡贤应该更具平民化色彩,不应过于看重其家庭背景、政治特权、地位身份等,平民百姓只要品质良好、热心公务等,一样可成为新乡贤。刘奇葆认为,成长于乡土、奉献于乡里,威望高、口碑好的乡村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也应成为新乡贤的主体。此外,尽管德性仍是新乡贤的重要特质,但新乡贤在德性和情怀上弱于传统乡贤,甚至有可能出现乡贤不贤的情况。

总之,新乡贤既具有传统乡贤的某些特质,又在地域、身份地位等方面有了新的时代内涵。因此,探究新乡贤的类型对我们理解新乡贤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二)新乡贤的分类与内涵

按照学界已有研究,在场状况和身份地位已成为新乡贤区别于传统乡贤的重要特征,也成为划分新乡贤类型的重要标准。根据乡贤是否在场、是否具有较高的身份地位,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个类型:在场乡贤、不在场乡贤、平民乡贤以及精英乡贤。

1.在场乡贤与不在场乡贤

地域性被认为是新乡贤必备要素之一,本乡本土出来的精英对故土有更浓厚的情感。但新乡贤与传统乡贤的地域性特质有较大差异。新乡贤的地域性仅意味着曾在这里出生和成长,但并不一定在场,他们功成名就后大都居于城镇。传统乡贤是根在乡、人也在场。因此,有学者认为和新乡贤相比,传统乡贤的经济基础、社会根基以及文化认同都在乡村,而新乡贤并不如此。不过,在交通和信息通讯技术便利的今天,不在场乡贤也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关心家乡的发展。一些学者甚至突破地域性条件的限制,把外来精英也纳入新乡贤的范畴,把新乡贤分为在土乡贤、离土乡贤和舶来乡贤,认为只要关注乡村发展,外来精英也可以作为本地的乡贤资源加以利用。

也有学者对不在场乡贤的说法存在一定的质疑,认为已经城市化、与乡村关系不密切的精英,不能被称之为新乡贤,起码不能作为新乡贤的主体被推广,新乡贤的主体应该是对乡贤文化具有自觉意识的在场乡贤。季中扬等认为已经城镇化的不在场精英并不能真正肩负起乡贤的职能,而应该让那些经济社会影响力稍低但有德性的在场乡贤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胡鹏辉、高继波也认为新乡贤的主体不应该是不在场的成功人士,而应该是乡村社会中在场的贤能型人物。

2.平民乡贤与精英乡贤

学者们不仅从是否在场对新乡贤进行划分,也根据新乡贤的经济社会地位和权力影响力对其进行划分。例如,有学者认为,新乡贤应该是各行各业取得成功的精英,是社会各界的贤达人士,是能够带领农民走向共同富裕的富人、能人、贤人群体。这些成功人士和时代精英具有现代化理念、前瞻性视野以及成功的创业经验,能够带领村民致富,并能拿出钱财物资服务于乡村建设。这些精英贤达虽然功成名就在外,但仍有回报桑梓之愿。在一些实践中,乡贤建设就是呼吁这些精英返乡。

也有学者认为,新时代的乡贤不应该等同于富人、能人等社会分层体系顶端的精英,不应该只是具有客观支配权力的地方精英,只要能够遵守当地的核心价值体系,小人物一样可以获得村民的主观认可和权威。张兆成认为,新乡贤并不一定是权势阶层和精英,新时代的乡贤应该更加平民化,只要德才兼备,普通人一样可以成为新乡贤。赵德明也认为,应该重视草根群体、民间力量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这些研究大都认为新乡贤应该更具平民化色彩,重视平民乡贤在乡村振兴中的角色和作用。

学者们之所以对新乡贤进行更为精确的定义和划分,主要是因为新乡贤的内涵、类型与传统乡贤相比存在较多差异,只有界定清晰才能根据其特质更好地让他们发挥作用。此外,不同类型新乡贤发挥的角色和作用不同,不加区别地加以利用,可能对乡村振兴造成不利的后果。如有学者认为,过于依赖不在场乡贤,可能导致乡村内生力量的衰弱,不利于产生真正的、可持续的乡贤力量。对精英乡贤的倡导,容易忽视平民乡贤的力量,也容易导致一些缺乏民间认可的强势精英的产生。盲目吸纳各类乡贤,既不利于基层民主的实现,也容易导致少数道德短板的人渗透到乡贤组织中来,变成新乡霸。新乡贤中部分人求名图利,在纪律、职权及利益等方面存在不良行为,部分乡贤更是将自身权力当作赚取利益、中饱私囊的工具。

综上可见,新乡贤可作为保护型乡贤,为乡村振兴出力,但亦可能作为赢利型乡贤,借乡村振兴之便谋取个人利益。因此,我们必须重新界定新乡贤的内涵和类型,明确什么类型的新乡贤容易演变为赢利型,以及如何约束新乡贤赢利性的一面。

本文结合前人的研究,把新乡贤定义为:奉献于乡里,有良好的声望,并且在乡土社会中拥有一定财富、技能、文化、品德和政治觉悟的人。在类型界定上,本文在学界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按照新乡贤是否在场和是否精英将其进一步划分为在场精英乡贤、不在场精英乡贤、在场平民乡贤和不在场平民乡贤,并把不同职业的乡贤划分到不同类型中去。

不同类型的新乡贤拥有的资源、特质是不同的,推动乡村振兴的方式和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也是不同的,因此,必须对不同类型的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的方式和作用加以详细分析。

 

二、各类新乡贤助推乡村振兴的功能实践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目标既涉及乡村的产业发展、农民的生活富裕等物质层面,也涉及社会治理、乡风文化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精神层面。这需要不同类型的新乡贤根据自身的资源和特质,在不同层面发挥作用。但由于各地产生新乡贤的基础和资源不同,各地新乡贤的主体类型也不一样。一般来说,经济资源和传统文化资源丰富的地区,新乡贤资源较多、类型多样,可以在乡村振兴的不同层面发挥作用;经济资源和传统文化资源都比较匮乏的地区,新乡贤资源较少、类型单一,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的作用有限。

(一)经济资源丰富地区可助推产业振兴

在乡村振兴的二十字方针中,产业兴旺和生活富裕的目标与乡村脱贫攻坚的战略任务相契合,从而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中之重。那些有助于实现产业振兴目标的新乡贤也成为各地吸引人才的重要标准。在这一目标任务下,能够带来实际产业发展和引领农民致富的富人、官员等精英乡贤,就成为各地政府主推的典型。在各地实践中,做得较好且较为典型的是浙江、江苏等经济发达地区。以笔者调研过的浙江上虞为例,该地富人乡贤资源众多,很多都是在场精英乡贤,他们不仅协助乡村实现产业振兴,而且成为村干部,直接参与村级治理。乡贤治村在整个浙江地区都很多,这与当地的产业发展和经济基础有关。

沿海发达地区由于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产业集群效益明显,乡村地区产业发展具有一定的基础和便利。同时,一二三产业融合性较高,农业生产发展有较高的经济价值,这就足够吸引一些富人返乡进行投资。此外,由于城乡一体化的便利,不少富人的利益和社会关系尚在乡村中,他们经常往返于城乡之间,属于在场或半在场的精英,具备一定的地域性。他们有动力来促进乡村的产业发展,也愿意参与到乡村社会治理中来,乡贤治村在这里也较为普遍。乡村产业的发展和附近丰富的就业资源也使得当地农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高于其他地区,农民致富的目标也容易达成。

有产业基础为依托,地方政府和乡村组织就有较强的财政实力开展乡贤活动和创新实践、繁荣乡贤文化,从而激活乡村社会的文乡贤和德乡贤,间接促进各类新乡贤的生长发育。当地政府成立了众多乡贤理事会、乡贤参事会,一些平民乡贤也被组织起来,力所能及地发挥自身在乡风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同时,在在场精英乡贤的带动下,一些不在场精英乡贤也被带动起来,通过返乡投资、项目回归、捐钱捐物等方式,推动乡村振兴,并且还可以作为政府和乡村顾问,为乡村发展建言献策。总之,在浙江等经济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乡贤的类型以在场精英乡贤为主,这些地区新乡贤推动乡村振兴的经验也成为各地学习借鉴的榜样。

(二)文化资源丰富地区可助推文化振兴

近年来,一些经济落后地区也在学习东部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迫切希望引进企业家、富人精英等新乡贤返乡,以实现产业振兴和农民富裕的目标。中西部除了一些具有区位优势的大城市郊区,以及具有特殊资源的乡村地区能够吸引精英乡贤返乡之外,大多数乡村地区促进精英乡贤返乡存在一定的困境。它们并不像浙江等发达地区那样,具备较好的经济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优势来培育大量在场精英乡贤,更无区位优势和资源条件来吸引精英返乡发展。乡村内部的精英大都脱离乡村,成为不在场精英乡贤,他们的经济基础、社会根基、文化认同都逐渐与乡村脱嵌。

经济落后地区也有一些乡贤资源,特别是传统文化资源保留较为丰富的乡村地区,并不过于看重富人精英等不在场精英乡贤,而是大量挖掘和利用在场平民乡贤。一些研究亦发现类似现象:在家族文化和传统文化保留较好的地区,在场平民乡贤组织比较多,在促进乡村振兴方面起重要作用。以笔者调研过的广东清远、江西赣州等传统文化保留较为完整的乡村地区为例,这些地区的宗族网络发达,民间信仰较为浓厚,民间文化资源较为丰富。正因为传统资源保留较好,乡村内部有较高的价值荣誉和道德机制激励普通村民参与乡村公共事务,道德楷模和身边好人式的乡贤比较多。一些退休的村组干部、乡村积极分子、家族房头领袖、返乡农民工等都有较强的意愿和热情参与到乡村建设中来,他们组成宗族理事会、乡贤理事会、村落理事会等平民化的乡贤组织,虽然没有较多的资源和资本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致富,但能利用自身长期在场的优势,活跃乡村文化生活、教化乡风民风以及参与乡村治理。这些在场平民乡贤凭借自身的技术、能力、品德和公心,成为村民认可的道德楷模、身边好人。不在场平民乡贤对家乡有较多的情感,即使在外时间较长,参与乡村振兴的时间有限,也会尽量参与到乡村建设中来。例如,在节假日参与乡村的建设和人情往来等。

此外,由于这些地区经济欠发达,新乡贤在产业振兴方面的效果并不明显,但不在场精英乡贤在乡村文化的浸染下,对家乡有一定的感情和认同,他们会通过捐钱捐物、兴修基础设施等间接方式推动乡村振兴,个别精英也会作为地方社会乡贤理事会的顾问为家乡建言献策。在平民乡贤的带领下,这些地区的文化活动和组织生活比较丰富,村民的集体行动能力也比较强,乡村治理较为有效。

(三)资源匮乏地区可助推社会活力

较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较为丰富的乡村,还有很多中西部乡村,无论是经济资源还是文化资源都比较匮乏,这些地区促进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的困境最大,在场精英乡贤十分稀缺,不在场精英乡贤也很少愿意参与到乡村振兴中来,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地区没有合适的乡村振兴主体。由于中西部乡村的城镇化水平并不高,有大量的农民仍需要在乡村生产生活,大部分农民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关系也都在乡村中,这些成为该类地区新乡贤成长发育的条件和基础。

中西部资源匮乏地区虽不像传统文化资源丰富的地区有强大的血缘、地缘网络和宗族荣誉观念,但乡村内部仍是一个熟人社会或半熟人社会,乡村中依旧保留碎片化的传统文化资源。革命时期和人民公社时期的公共精神及集体主义仍存于村庄的共识规则之中。这些遗留的精神文化资源仍滋养着村民的公益、自治和助人精神,也激励他们成为乡村的新乡贤。虽然乡村中的精英乡贤大都已脱离村庄,但也不乏一些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式的平民先进典型,他们作为平民乡贤,普通但不平凡。普通是因为他们的经济实力、权势地位等较低,不平凡是指他们凭借自身的文化、道德和公益奉献精神成为乡村社会中有影响力的人物。特别是一些成长于乡土、经济利益关系也都在乡村的在场平民乡贤,对乡村社会的认同感较强、乐于奉献,在乡民邻里间的威望较高,成为这些贫弱地区新乡贤的主体,是乡村振兴不可或缺的力量。

在场平民乡贤虽然在实现产业振兴、生活富裕等目标上不具有优势,但在实现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目标上却有较多优势。以笔者调研过的湖北秭归乡村地区为例,地方政府组织和动员乡村内部在场平民乡贤的力量,既实现了乡村农业生产的便利,促进了乡村的有效治理,又激活了村民自治的力量。

 

三、新乡贤助推乡村振兴的问题与阻力

不同地区的新乡贤通过各种方式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要认识到,不同地区新乡贤的主体类型以及促进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的基础并不同,应认清各类乡贤的作用和价值,因地制宜地开展乡贤建设,循序渐进地促进新乡贤参与到乡村振兴中来。目前,由于促进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各地在开展实践的过程中不免盲目,也会出现一些忽视自身实际的做法,这就需要详细分析当下新乡贤助推乡村振兴所存在的问题阻力及产生阻力的机制,更好地理解各类乡贤在乡村振兴中的价值和局限。

(一)新乡贤推动乡村振兴存在的问题

1.在场精英乡贤:私人赢利诉求突显

一般来说,在场精英乡贤于在乡、资财、地位、知识等方面兼具优势,更类似古代乡绅。但在传统文化消融的背景下,在场精英乡贤也存在较多问题。不否认有些精英乡贤受传统或人民公社时期的影响,具有较强的回报桑梓和奉献乡里的动机,但也有不少精英乡贤在参与乡村振兴中掺杂着私人的经济利益诉求。特别是在土地价值较高、产业较为发达的东部乡村,在场精英乡贤参政、竞选村干部等有着更深层的牟利诉求,亦具有隐蔽性。因此,如何防止赢利型精英乡贤下乡就成为这些地区乡贤助推乡村振兴重点关注的问题。然而目前的乡贤建设忽视了上述问题,这也成为新乡贤建设的内在隐患,无法挖掘出真正有德、有为的新乡贤。

中西部有一些地方政府学习借鉴东部发达地区的经验,动员精英乡贤参与乡村振兴,但由于在场精英乡贤的缺乏,他们只能利用配置资源、项目和优惠政策来激励不在场精英乡贤返乡,但这种利益诱导的方式也间接刺激了一些精英从中牟利,造成乡贤不贤。

2.不在场精英乡贤:生活面向的外向性

在大部分乡村,不在场精英乡贤只是作为乡村振兴的辅助力量,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远远低于在场精英乡贤。但不在场精英乡贤因其较好的资财条件和较强的能力成为学界和政界所期待的主要力量。一般来说,不在场精英乡贤没有时间和精力亲自参与到乡村振兴中来,但他们会通过捐钱捐物的方式提供帮助,间接地发挥作用。不在场精英乡贤虽然具有较多的资源、实力和条件来推动乡村振兴,但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其生活面向具有外向性特点。他们的社会交往超脱于乡村,对家乡的感情比较淡漠,不受乡土社会人情面子的制约和激励,因而愿意放弃个人发展和个人利益来参与乡村振兴的比较少。

经济发达地区尚有一定的经济区位优势吸引不在场精英返乡,但在欠发达的乡村,这种吸引力较小,除非政府愿意做出某种利益让渡。最常见的是一些地方政府配置资源和优惠政策,通过利益诱导的方式激励不在场乡贤返乡,或说服他们返乡当干部,由不在场的精英乡贤变为半在场或在场的精英乡贤。值得注意的是,一些赢利型精英借机返乡拿项目、套工程等,这类人的返乡使农民难以得到真正的实惠,乡村也难以实现真正的振兴。赢利型精英也可能成为乡村振兴中的食利者,与新乡贤政策和乡村振兴的目标并不契合。即便某些精英对家乡有情感,希望通过乡村振兴来实现自我追求,也是少数现象,推崇或推广不在场精英乡贤就可能让很多赢利型新乡贤混杂其中。笔者调查过的山西、四川等地的一些典型村也是富人乡贤治村,这些富人乡贤虽然表面上捐钱捐物,但也借政府输入的资源和项目来获利,导致乡村治理绩效大大降低,村干部公信力极低。因此,在宣传和政策制定上,主推不在场精英乡贤对很多地区并不合适。

3.平民乡贤:各类资源相对匮乏

对于很多欠发达的乡村来说,不具备产生在场精英乡贤的经济社会基础,因此乡贤的主体类型是平民乡贤。平民乡贤也分为在场平民乡贤和不在场平民乡贤。不在场平民乡贤主要是一些外出务工的青壮年,他们长期在外务工经商,有一定的视野和能力,一年当中会有一段时间返乡在家,能够间接或阶段性地参与到乡村公共事务中来,但由于投入的时间和精力有限,他们并非参与乡村振兴的主要力量。推动乡村振兴的主要力量是在场平民乡贤,促进他们参与到乡村振兴中来,并不需要较多的利益激励,因为他们长期生活在乡村之中,有较多的闲暇时间,乡村振兴也切实关系到其利益和生产生活。但这些平民乡贤最大的问题在于资财不足、权势地位较弱,在产业振兴和带领村民致富方面发挥的作用有限。此外,作为普通农民,他们的力量也不断受到市场经济和现代化的冲击,比较松散,很难组织起来。要想让这些分散的力量发挥作用,需要一定的资源支持和政府推动。

(二)新乡贤助推乡村振兴的阻力机制

新乡贤在推动乡村振兴中所产生的问题阻力,也反映了当下新乡贤建设存在的困境,分析其产生原因,对于理解新乡贤在乡村振兴过程中的角色和作用,以及提出合适的政策建议具有重要的意义。

1.精英乡贤:社会性激励机制式微

传统时期,作为国家和社会中介的乡绅阶层,在地方社会发展和治理中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费孝通用双轨政治、皇权和绅权以及礼治秩序来形容传统时期的治理模式,一方面突出乡绅在乡村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强调礼治秩序的特征。秦晖用“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来形容传统时期权威和秩序生成的特征,强调伦理在塑造乡村秩序和乡绅方面的重要作用。杜赞奇则把这种礼治秩序和伦理称为权力的文化网络,强调文化网络对权威和秩序生产的重要性,并通过分析保护型经纪和赢利型经纪两种乡绅类型来说明乡绅阶层参与乡村治理动机和角色功能的不同。在权力文化网络正常运行的时候,乡绅受到乡村社会内部荣誉和价值的激励愿意为乡民办事,成为保护型经纪。在清末权力文化网络瓦解的时候,大量赢利型经纪崛起,乡土社会之中的劣绅、土豪等为了攫取私人利益而成为乡村社会的领导阶层。

虽然传统乡贤主要是一些退休官员等权力精英阶层,但这些传统权力精英大都认同地方社会的文化网络和人情规则,受乡村权力文化网络的约束和激励,精英的角色和行为比较符合传统,公心较高、回报桑梓的情怀较浓。但在权力文化网络瓦解的情况下,乡土社会的荣誉和价值激励作用削弱,具有公心、德性的权力精英不再出任乡村社会的领袖,而被一些富人或灰黑势力所替代。对传统时期和新中国成立之前权威秩序的研究也让我们深刻反思当下新乡贤的类型和角色功能。新时期各类精英大量产生,但权力的文化网络在日益衰落,地方文化网络和人情规则对精英的约束性已大大降低,精英的生产逐渐去公共性、去道德化。在这种背景下,大力提倡精英乡贤的作用和价值则存在一定的风险。一些不在场精英长期不在乡村社会之中,受乡土社会的约束性更少,更具牟利性。政府通过利益诱导的方式来吸引不在场精英乡贤参与乡村振兴,也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赢利型精英返乡牟利。

当下乡村乡贤的消失恰恰是乡村文化价值缺失的一种表现。传统乡贤的大量产生得益于乡村社会的伦理规则和文化网络资源,因此,促进保护型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需要加强乡村的文化建设。各地可以通过丰富乡贤文化活动、繁荣乡村公共活动的形式,培育乡村内部的公共空间,从而重建新时期的权力文化网络,让新乡贤通过推动乡村振兴可以获得较高的荣誉和价值激励。换言之,政府需要培育的是新乡贤生长的公共空间和文化环境,而不只是新乡贤,只有这些文化因子慢慢成长起来了,乡贤的力量才会慢慢壮大。

2.平民乡贤:组织动员机制缺乏

平民乡贤存在的问题与精英乡贤不太一样。在过去,平民乡贤并不属于传统乡贤,在乡村治理和乡村发展中的作用不大,只有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在群众路线的指引下,普通平民乃至底层民众才被广泛宣传动员,开始在乡村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各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特别是在人民公社时期,党和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将农民组织起来,在乡村建立基层组织网络,通过特定的动员机制来保障普通平民在乡村社会中的作用。底层民众也一度成为乡村社会的领导阶层。但改革开放以后,人民公社时期的基层组织网络和动员机制经历改革,政治氛围不再,普通民众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意愿和能力不足。

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平民自身的权势地位不足,再加上组织网络和动员机制缺乏,推动乡村振兴的难度就更大。因此,要想平民乡贤发挥作用,地方政府须采取一定的措施促进平民乡贤组织化,使他们参与到乡村振兴中来。特别是对中西部的乡村地区来说,平民乡贤占主力,但因为平民乡贤自身资源较少、影响力较低,自我组织和进行公共活动较难,需要外界的政策扶持和资源支持,应帮助他们开展公共活动和文化活动,成立一些乡贤组织,不断增加他们的地位和影响力。

四、结语与建议

中国幅员辽阔、区域差异较大,不同地区新乡贤的主体类型不同,各类新乡贤助推乡村振兴的角色和功能也有差异。产业集群明显、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的东部发达地区乡村,既具备产业振兴的区位优势和资源基础,又拥有较多在场和不在场的精英乡贤,他们完全可以发挥自身在产业兴旺和带动农民致富方面的优势,以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也应注意到,由于精英乡贤的权力和行为难以受到约束,因此应多成立一些平民乡贤组织来制约和监督精英乡贤的行为。在一些传统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因为有传统文化网络的激励和约束,乡村内部家族领袖、积极分子等平民乡贤较多,他们能够在乡村振兴中,特别是在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序的目标实现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政府应提供一定的支持,帮助这些平民乡贤成长。

经济不发达、传统文化薄弱的乡村地区,不具备经济和文化资源优势激励精英乡贤投身于乡村振兴事业,但可以吸纳一些平民乡贤参与乡村振兴,通过成立村落理事会、老人协会、乡贤组织等载体调动普通民众的力量,助推在场平民乡贤的功能实现。但这些地区的平民乡贤力量较为分散,需要政府组织一定的文化活动和公共活动来激活乡村的文化资源。

最后,要警惕一些地方政府花大力气培育不在场精英乡贤的行为,防止不在场精英乡贤演变为新乡霸。事实上,对于不在场精英,政府并不需要过于花费力气和资源来吸引他们返乡,仅需动员他们出钱捐物、建言献策即可。总之,各地要因地制宜地采取合适措施,促进各类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

作者简介: 高万芹(1987-),女,山东泰安人,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讲师,湖北省非营利组织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博士。;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新乡贤参与农村社区治理的模式和路径研究”(18CSH010); 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地区的村干部接班人问题研究”(18Q027);

来源: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9年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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